当前位置:数码摄影网-数码相机资讯中心 >> 活动|赛事 >> “根之韵”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风采摄影大赛启事
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“文化遗产日”,为宣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,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风采,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,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,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中国文化报社、中国摄影家协会、浙江省文化厅将于 “文化遗产日”期间联合举办“根之韵”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风采摄影大赛,并举行展览。
现面向全国征稿,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厅(局)帮助组织参赛作品,欢迎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来稿。参赛作品要求围绕大赛主旨,提倡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多样化。送稿数量不限。
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,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展览、书籍出版和对外宣传,不另付稿酬。
具体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: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中国文化报社、中国摄影家协会、浙江省文化厅
承办: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执行承办:嘉兴市群众艺术馆、嘉兴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大赛主旨:
本次大赛以“根之韵”为主题,采取纪实摄影的手法,聚焦传承人的生存状态、精神风貌和艺术追求,记录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瞬间。通过大赛,激发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关注,营造公众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,共同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。
三、活动时间:
影赛征稿时间:2008年5月4日—25日
展览开幕时间:2008年6月10日上午10:00
展览地点:嘉兴市群众艺术馆展厅
四、参赛要求:
1.参赛作品为彩色或黑白照片,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,纪实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,历史性作品请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,作品规格为10寸,照片不得装裱,彩色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请放制成彩色照片后投稿,获奖作品调底制作,底片用后归还作者,数码摄影请提供电子文件(jpg格式不小于2M),不提供底片及电子文件的作者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2.参赛作品背面请注明作品题目、活动内容、拍摄地点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及邮编、联系电话,作品涉及肖像权等法律责任自负。
五、奖项设置:
金奖5名,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,各奖人民币3000元;银奖15名,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,各奖人民币1500元;铜奖30名,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,各奖人民币500元;优秀奖100名,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(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)。金、银奖获奖者将邀请参加展览开幕式,在嘉兴活动期间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。
六、联系方式:
来稿请寄:浙江省嘉兴市群众艺术馆(嘉兴市南湖大道1号嘉兴大剧院南侧)
联系人:沈美芳、严新荣
电 话:0573-82535105 13967351332
电子信箱:546425894@qq.com
有关详情请登陆:http://www.zjwh.gov.cn
现面向全国征稿,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厅(局)帮助组织参赛作品,欢迎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来稿。参赛作品要求围绕大赛主旨,提倡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多样化。送稿数量不限。
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,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展览、书籍出版和对外宣传,不另付稿酬。
具体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: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中国文化报社、中国摄影家协会、浙江省文化厅
承办: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执行承办:嘉兴市群众艺术馆、嘉兴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大赛主旨:
本次大赛以“根之韵”为主题,采取纪实摄影的手法,聚焦传承人的生存状态、精神风貌和艺术追求,记录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瞬间。通过大赛,激发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关注,营造公众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,共同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。
三、活动时间:
影赛征稿时间:2008年5月4日—25日
展览开幕时间:2008年6月10日上午10:00
展览地点:嘉兴市群众艺术馆展厅
四、参赛要求:
1.参赛作品为彩色或黑白照片,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,纪实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,历史性作品请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,作品规格为10寸,照片不得装裱,彩色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请放制成彩色照片后投稿,获奖作品调底制作,底片用后归还作者,数码摄影请提供电子文件(jpg格式不小于2M),不提供底片及电子文件的作者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2.参赛作品背面请注明作品题目、活动内容、拍摄地点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及邮编、联系电话,作品涉及肖像权等法律责任自负。
五、奖项设置:
金奖5名,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,各奖人民币3000元;银奖15名,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,各奖人民币1500元;铜奖30名,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,各奖人民币500元;优秀奖100名,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(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)。金、银奖获奖者将邀请参加展览开幕式,在嘉兴活动期间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。
六、联系方式:
来稿请寄:浙江省嘉兴市群众艺术馆(嘉兴市南湖大道1号嘉兴大剧院南侧)
联系人:沈美芳、严新荣
电 话:0573-82535105 13967351332
电子信箱:546425894@qq.com
有关详情请登陆:http://www.zjwh.gov.cn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