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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门国家森林公园“丽人美景”摄影大赛


作者: 来源:广州视窗 时间:2008-03-13 点击: 加入收藏

  一、作品内容

 

  凡反映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的作品均可送稿参评,内容包括:启动仪式以及大赛期间各类相关主题活动等。

 

  二、作品要求

 

  所有参赛者必须在活动期内至少上传10张作品到广州视窗指定专栏(网址http://pic.gznet.com),作品上传要求:JPG格式,文件大小不超过1M。作品可作调整,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,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照片。上传作品除了可以参加专业组评选,同时还自动参加网络摄影比赛。

  三、网络奖项评选规则:

  参赛作品按网络总积分排名最佳作品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  总积分=短信投票分+网络投票分

 

  短信投票方式:

 

  移动用户:编写短信AYP作品编号发送到1066008078 (价格:2元/条)

  联通用户:编写短信CYP作品编号发送到1062910078 (价格:2元/条)

  电信小灵通用户:编写短信AYP作品编号发送到106600800078 (价格:1元/条)

 

  注:短信投票分=联通、移动短信票数X 50;小灵通短信票数X 30

 

  网络投票方式:网络投票免费,必须使用世纪前线帐号,每个id一天限投30票。

 

  注:网络投票分=网络票数X 1

 

  本次网络比赛将由网友投票评选出优胜作品,凡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奖品若干。

 

  四、网络奖项设置

 

 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元与2张石门国家森林公园门票

 

 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500元与2张石门国家森林公园门票

 

 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300元与2张石门国家森林公园门票

 

  入选奖 10名 奖品2张石门国家森林公园门票

  五、网络征集日期

  2008年3月15日--2008年4月25日12:00

 

  六、报名地点和上传网址

 

  1、广州视窗大赛专栏:网址(http://pic.gznet.com)

 

  七、需要摄影家协会提供的资源

 

  1、指定广州视窗作为协办方及比赛官方宣传网站,并在大赛活动期间的公开宣传、推广、报道、印刷品等物料中增加相关说明。

  2、所有参赛者必须在活动期内至少上传10张作品到广州视窗大赛专栏,组委会才能确定其参赛资格。

  3、网络摄影大赛颁奖与专家评选结果一起颁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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